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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放舞曲被打伤,轻微伤不构成刑责

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阿贵是外地回沪的知情,当时上海的房价并不贵,但考虑到儿子还在上大学,他就没有购房。之后上海房价一路高涨,他就再也买不起了。随着儿子落户上海工作,阿贵也退休回到了上海,儿子住在工作的工厂宿舍中,而阿贵无处可去,只能厚着脸皮住到了老母亲的老公房中。对此阿贵的弟弟一直认为,哥哥将自己和侄儿的户口迁到老母亲家中,就是贪图老人的住房。万一承租公房一旦动迁,他们户口在里面一定能获得一笔补偿,因此兄弟两人为此一直不和。虽然同为邻居,但两人相视为敌。

前两年由于是疫情,阿贵一直被封闭的小区当中,也没法出去锻炼。2023年放开后,阿贵就想着学个太极拳或者交谊舞,锻炼身体。不久,他在老年大学中学会了交谊舞,能跳好几个武种。为了练习舞蹈,他在清晨在母亲的房子天井中打开音乐,开始跳舞。此时此刻已经是六点半多了,阿贵认为并不算太早,就将舞曲开得大声了一点。结果弟弟的儿子冲了过来,破口大骂,称阿贵故意放音乐,打扰他人睡觉。如果和阿贵好好说,他就会将音乐开小一些。但莫名其妙被一个后生晚辈大骂一顿,阿贵心理那个气无处可发。

待侄儿走后,阿贵将大门反锁,将录音机的音量开到最大播放舞曲。之后侄儿又来了,在门外敲门,阿贵不开,也不让老母亲开门。从敲门变成了踢门和辱骂,阿贵还是不理不睬。阿贵想当然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也没有太在意。当天晚上他去跳广场舞回来途中,突然觉得脑后一疼,自己被人在背后打了闷棍。用手一摸,一看满手鲜血,阿贵吓得大叫起来,正巧居委会的蒋阿姨路过,赶紧将阿贵送进了附近的卫生院。

经医生诊断,阿贵脑后有一处破口,缝了三针,还有轻微的脑震荡,需要静养半个月。伤愈后,阿贵怀疑打他的人就是弟弟的儿子,就要求居委会的蒋阿姨帮忙调取了小区路上的监控,果然在监控中看到阿贵先进入小区道路后,之后就是阿贵侄儿手持一段铁锈的铁棍跟着进入,由于角度问题,监控没有拍到对方殴打阿贵的镜头。阿贵非常气愤,用手机拍了这段录像后,就到当地的派出所报了案。经通知,侄儿也到了派出所,但他就是不承认自己殴打了大伯。律师

派出所调解无效,称就要开启刑事侦查,如果查出来是阿贵侄儿打的,那么他就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罪名。听到自己的小孙子打了自己的大儿子,而且还有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老太太担心起来。经过老母亲的一番劝解,阿贵表示自己同意谅解,但侄儿必须对自己赔礼道歉,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同时他也表示将来锻炼跳舞时,会在七点半开始,并且将音乐声放的小一些。经过父母和奶奶的劝说,阿贵的侄儿也进行了道歉,表示自己是实在气不过才打了对方,但没想到大伯会脑震荡,他赔偿了所有的治疗费叁仟元。

但阿贵不同意叁仟元的赔偿,认为医药费就要两千八百多元,在多给自己壹佰多元,买点营养品都不够,他提出至少要赔偿自己叁千元医疗费,柒仟元营养费,两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共计叁万元。老母亲看着对方已经口头和书面赔礼道歉,而且将叁仟元支付到位,就劝解阿贵,都是兄弟之间的事情,不要和晚辈计较。老人和居委会的蒋阿姨主持调解,最后以壹万伍仟圆的价格谈妥。不过侄儿的父亲担心阿贵事后又有变故,也就是阿贵的弟弟特地找到沈洁律师,法律咨询有关事宜。

他担心自己儿子会不会在赔偿后,对方又提出什么幺蛾子要求。沈律师认为这时一件亲属之间的纷争,阿贵受伤如果构成轻伤的,自然侄儿要承担刑事责任,但被害人如果谅解的,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脑震荡既不构成轻伤也不构成轻微伤,故而加害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头部缝三针是轻微伤,不构成轻伤。致人轻微伤并不构成犯罪,所以不存在量刑标准的问题。一般的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十五天以下行政拘留。

阿贵在清晨大音量播放舞曲,影响他人休息,却又不妥之处,但此后对阿贵进行殴打,侄儿确实不错。因此构成轻微伤,如果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也是应当的。在情理上,这件事情双方都有一定的过错,但在法律上,阿贵却没有任何责任,侄儿事后殴打他,属于侄儿全责。如果阿贵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大小承担责任,但本案中阿贵虽然在情理上不对,但并无法律上的过错。所以阿贵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都需要侄儿承担,但这种数额也不宜过大,伍仟比较合适。现在已经赔偿阿贵壹万伍仟圆,属于合理的金额。

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阿贵侄儿的赔偿已经到位。如果为了防止阿贵事后又提出其他要求,可以要求他书面写一份双方不予追责的证明,同时签收相关的赔偿。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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