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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牌生产的产品发生缺陷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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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企业采取贴牌生产的方式生产产品,所谓“贴牌生产”也成为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同样含义的还有:“代工生产”、“委托生产”、“委托加工”、“定牌制造”、“生产外包”等。拥有优势品牌的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托其它企业进行加工生产,向这些生产企业提供产品的设计参数和技术设备支持,生产出的产品贴上委托方的商标出售的一种生产经营模式。
对于贴牌生产的产品,贴牌生产厂家会标注生产厂家,商标持有人或者产品品牌持有人,消费者在追究这类贴牌生产的产品事故责任时,只要在产品标识上具名的生产者、授权生产者都可以看作为生产者,均可以作为被告,而且可以同时起诉这多个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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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洁律师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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