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先生周末休息在家,真巧家中来了两名老乡,为了请客吃饭,他在家中做饭,让女儿带着老乡到小区附近的小卖部买了几瓶啤酒,店家给了两个塑料袋装啤酒,顾小姐将其中四瓶装入袋中,另外两瓶拿在手中。但谁也没想到,三个人刚出了小卖部没多久,手中拿的一瓶啤酒突然爆炸,气浪将啤酒和碎酒瓶渣子冲飞开来。两名老乡走在周小姐后面,没什么大碍,就是一人大腿有点划破,而拿着啤酒瓶的顾小姐就遭了殃,她的双手被破碎的玻璃渣扎破,鲜血淋漓。
听到门外有响动,小卖部的老板出门查看,一看顾小姐被啤酒瓶炸伤,马上用店里的电话拨打了120急救,很快救护车将顾小姐和一名老乡送到了医院。小卖部老板帮忙垫付了两佰元的挂号费等,之后经过治疗,老乡的大腿只破了一点皮肤,缝了两针后,就没什么大碍了。但顾小姐的双手有不少碎玻璃碴,只能通过手术取出。医院的医生立即将顾小姐推到了外科手术台,听闻信息后,顾小姐的父母也赶到了医院。
经过七个多小时的手术,玻璃渣被全部取了出来。碎片飞溅,导致他的一条手臂、手掌,和头面部都被炸伤。虽然经过手术康复,但头面部上留下了不少伤痕。这种伤害对于一个未婚的年轻女性是很大的,经过咨询,医疗机构表示虽然可以让顾小姐的身体康复,但顾小姐本身是疤痕性肤质,无法恢复和以前一样。她又询问了一家美容机构,美容院也表示只能让瘢痕看起来会轻微一些,但无法保证去除疤痕,而改善费用是需要顾小姐自己承担的,不能刷医保。美容院的修复改善费高达七八万元,还无法确保效果。
因双方无法协商赔偿问题,哭哭啼啼的顾小姐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了沈洁律师,沈律师认为啤酒瓶爆炸当时,卖啤酒的小店、两名同行的老乡都为顾小姐写下了书面证言,证明啤酒瓶爆炸导致顾小姐受伤。沈律师认为啤酒瓶本身可能有一定的质量问题,从店家的冰箱中拿出后,顾小姐和老乡来到了太阳下走路,可能冷热交替较为严重,导致了啤酒瓶爆炸。现在顾小姐就医用去了三万多元,她可以向卖给自己啤酒的小店店主索赔,也可以直接向生产啤酒的厂家索赔。律师
沈律师认为啤酒瓶本身确实没有使用期限,早在1996年,中国就出台了《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要求啤酒生产企业采用防爆酒瓶,在啤酒瓶底以上20毫米范围内打上专有标记“B”;同时考虑到回收啤酒瓶易爆等特点,《标准》建议,“B”瓶的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这也就是酒瓶的“保质期”。“B”型酒瓶回收使用年限为两年的规定,国家仅是“建议”,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如果没有外力的作用,啤酒瓶反复使用没有问题,重复使用本身不会造成损伤。但实际上,在回收过程中,因周转次数多、经过多重消毒步骤,加上一些不当的运输和储藏方式,啤酒瓶的抗压性能、抗温程度在循环利用的过程中有所减弱。
啤酒瓶如不及时淘汰的话,爆炸的危险性将会大大增加。2011年中国酿酒协会啤酒分会在回复百威芙博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时候,称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年限为两年,但在实际执行中,啤酒瓶生产厂和啤酒生产厂都有困难,所以啤酒瓶可以延长使用,回收瓶使用期限为两年只是建议,不是强制性规定。
所以顾小姐称啤酒瓶太旧导致爆炸并不妥当。厂家所称啤酒进行了不恰当的冷冻,导致啤酒瓶发生冷热气压不均,在使用时候,发生了啤酒瓶的爆炸。但顾小姐作为一名消费者,购买冷藏的啤酒,并拿回家饮用,并没有什么过错。啤酒瓶的爆炸正式因为酒瓶使用时间过长,啤酒瓶的反复使用导致瓶子爆炸。如果厂家仍有借口不予赔偿的,顾小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