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最近兴起了吃农家乐,某郊区的农家乐饭店为了吸引顾客,在农家乐里面搭建了一些“小桥流水”,还设置了儿童滑梯等。孙某带全家和亲戚去吃饭,吃饭期间,两家小孩离开饭桌玩乐,一开始在儿童滑梯处玩耍,后到“小桥”上游玩,不慎摔下小桥,被桥下植物划破脸手等部位,经治疗小孩并无大碍,但是手臂和脸部都有缝合手术,鉴于是女孩,父母带她去进行整容,用去第一期整容费用2万元。经过交涉,饭店愿意赔偿50%的医疗费用,但是不同意赔偿整容费用。
饭店没有对儿童不宜进入的场合进行警示,比如从游乐场到观景小桥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或者设置防护,而是在小桥下种植了大量荆棘植物,对儿童的安全有一定的隐患,因此要对事故承担一定的责任。沈洁律师认为虽然游乐设施不收费,比如肯德基、麦当劳等餐厅也有类似的儿童游乐设施,但它是饭店吸引顾客的一种手段,对促进消费是一种帮助,同时也是为了区别于其他饭店的一种经营辅助手段。所以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儿童游乐设施,该饭店在设置儿童滑梯的时候,立刻危险设施(荆棘丛)过近,而且没有防护,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至于饭店只承担医疗费,不承担整容费的说法也是不正确的,整容手术对于恢复伤者的容貌或者肢体功能都有用处,是治疗的继续。
者的父母也有一定的责任,对于没有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家长)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不能让未成年人脱离家长的监管,需要承担儿童的看护义务,监护人对损害事故的发生也要承担监护不利的责任,但相比饭店而言,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比饭店设置不安全游乐设施的责任要小一些,所以监护人承担的是次要责任。
沈洁律师注:家长和经营者的责任比例如何分配,每个案件都是不同的,如果经营者提供的设施安全,尽到的防范义务多一些,责任比例就小一些,但向本案件,经营者的责任要大一些。
目前我国法律对餐饮等场所内设置的儿童玩乐场所是否应该派遣专业人员管理,儿童在游乐中受到伤害,经营者是否承担责任,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实践中争议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