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吸烟者人数近3亿,每年因吸烟死亡人数逾100万。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我国需在2009年1月9日前更新烟草制品包装上的警示信息,用清晰醒目的风险警示语或图片,告知烟草使用的危害后果,警示标志不应少于30%。
现实中烟草企业在香烟包装上并未印制警示图片,未把完整、详尽的警示信息明示消费者,甚至偷换概念模糊危害信息,用最低标准,规避对消费者警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安全权和知情权”。尤其是烟草企业采取双重标准,同品牌的香烟,在国内的包装印的是名胜古迹,在国外的包装则印着“变黑的肺部”危害图。
北京市消协近日表示,国内烟草企业在香烟包装上国内国外采用双重标准,涉嫌侵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安全权和知情权,将按照新消法赋予的新权利,适时对问题典型的烟草企业提起公益诉讼。新消法赋予消协组织有公益诉讼权,对国内一些问题典型的烟草企业,消协会适时向它们提起公益诉讼。
什么是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是相对于私益诉讼而言的,起源于罗马法,成熟于日、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又被称为罚金诉讼、民众诉讼。公益诉讼应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益诉讼泛指一切为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它既包括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也包括公民、法人和一切非法人组织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而狭义的公益诉讼则仅指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
2013年10月25日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七款规定:“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