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姐一直在家附近的小吃店吃饭,这家店最有名的是一种肉馅饼,张小姐有一日买了两个馅饼和一碗汤,吃到一半时突然比馅饼里面的肉骨头磕到了牙齿,导致磕伤了一颗牙齿,磕落了一颗牙齿。小吃店连忙将张小姐送医,用去医疗费1200元,由小吃店支付1000元,张小姐自负200元。律师
事后张小姐和小吃店协商赔偿的事宜,小吃店愿意协商处理,同意赔偿张小姐200元,作为损失,但张小姐认为自己还需要补牙,另外需要花费3-5万元,必须由小吃店全部支付。小吃店认为馅饼中有肉骨头也难免,吃饭的人应该自行注意,所以再同意赔偿3000元作为张小姐的损失。但张小姐认为出售的馅饼中有安全隐患,损害了消费者的期望,馅饼对普通消费者来讲仅仅是一种美食,而不是一种危险品。
对馅饼的食用并没有规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技术性标准,只是食用食品安全标准而已。一般来说消费者不会认为食用的鸡肉会有损害牙齿和牙龈的碎骨头,馅饼店应该为提供存在不合理危险的馅饼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张小姐磕落牙齿的损失应当由小吃店负责,小吃店系个体经营户李某,李某应对这件事故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