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先生花费数千元购买了五套西装,上面的标识表面,这是100%的聚脂钎维服装,但经过服装质量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检验,认为这套西装的里布含有4.8%的氨纶,和商品注明的吊牌并不相符。费先生认为百货公司在销售该商品时存在欺诈,要求按照三倍赔偿数万元。但百货公司认为服装没有质量问题,不同意赔偿,也不同意退货。律师
因吃不准自己的要求是否会得到法律的支持,费先生带着检测报告法律咨询沈洁律师。费先生认为约定好的100%聚酯纤维实际却有氨纶成分,商店应为自己承担三倍赔偿。如果商店不愿意赔偿,自己起诉都法院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
费先生认为商店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但保活公司认为费先生的购买动机值得质疑,他在一天内连续购买了五件同款的西装,并非普通的消费者。氨纶和聚酯纤维都是用于服装里料的原材料,当产品含有的纤维其总含量小于等于5%时,可使用“100%”,涉案服装里料中含有的4.8%氨纶属弹性纤维,根据国家规定可标注为100%聚酯纤维,该行为属不符合国家关于纤维含量标识规定的行为。律师
不过百货公司在其销售衣物的纤维含量标识上存在瑕疵,没有对微量的成分作出说明,应当退还消费者的货款,不过百货公司没有故意欺诈消费者的故意,故而不能要求“退一赔三”。聚酯纤维属相对廉价的纺织前为,而氨纶的市场售价要远远高于聚酯纤维,用氨纶不存在以次充好的问题,两者都是用于服装的面料和里料的防止纤维,涉案的材质虽然和标识不付,但并不构成欺诈,以普通消费者为例,并不会因为标牌上的纤维含量有差别而进行消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