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小姐在春节之前到超市购物,在超市门口遇到一家养生会所的销售员推销,销售员称过了春节他们就会开张,这家养生会所是新开张的,现在正打算装修。付了一万多元后,鲁小姐在家等待养生会所的开张。谁料到春节后上海发生了非典型性肺炎,养生会所就没有开张,也没有装修的动静。律师
鲁小姐再联系销售员,对方称自己已经辞职回老家了,具体店内的情况并不清楚,还给了鲁小姐一个负责人的电话。但负责人确说自己也是打工的,老板何止开业自己也不清楚。他只听说最近房东和公司老板就疫情期间的租金结算发生了争议,可能双方谈崩了,就不会在这里租赁房屋开业,但养生会所肯定会开的,至于开在哪里,自己也不清楚。鲁小姐希望对方返还缴纳的会费,但对方没有给与明确的答复。
鲁小姐平时喜欢艾灸、食疗等习惯,当时她收到养生会所的广告宣传单,广告宣传单上称,会所在装修后于三月头开张试营业,当时进行会员卡预售活动,活动优惠的力度很大,由于会所紧邻鲁小姐的家,且该养生会所称将来会开连锁型养生会所,出于对品牌和服务的认可,鲁小姐办理了为期五年的服务铂金卡,并缴纳了15000元的会员费。律师
缴纳完会费的鲁小姐,一心等待着会所的开业。谁知,这一等竟然发生了疫情,鲁小姐联系到当时为她办卡的销售员,对方称因疫情要延期开张,鲁小姐也觉得合理,就安心等待。天气开始渐渐变热,疫情也已经被控制,她又联系了销售员,此时销售已经辞职了,但鲁小姐惊讶的发现原来要办养生会所的地方,居然开了一家小超市。经过交涉,会所承诺会开张,但会所的地址和开张的日期都是未知数。经过多次与会所就退卡事宜协商未果,鲁小姐来到律师事务所,找到了沈洁律师,法律咨询该怎么办。
沈律师认为发生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如果发生疫情,门店无法开张的,应当退还收取的费用。鲁小姐当时在缴纳会员费的时候,并不是刷卡支付,也不是付给养生会所的账户,而是转账给了一名个人,之后领取了一张收据,收款人显示为一家公司的名称,就是鲁小姐所称的养生会所公司。但经查询养生会所最后并未成立公司,而收款人就是销售员和负责人所称的老板。律师
经过联系,收款人表示由于租赁合同纠纷和疫情的原因,已经无法继续在原地开业,现在他们已经在距离原址一千五百米左右的地方,正打算开设一家新的公司,并且称新公司的查明已经完成,正在注册之中。如果鲁女士愿意的,对方可以减免一千元的费用,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鲁女士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愿意退款。经联系鲁女士表示愿意接受退款,双方的纠纷就此解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