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经常在网上购买一些物品,然后以物品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对方索赔。这一招虽然没让他赚到大钱,但也获得些许收益。之后,他也在家附近的商场故技重施,每次都有一定的收益。这次五一放长假,考虑到人多,买不到火车车票,自己开车吧,又没车,也没驾驶执照,他只能留在上海过节。节假日期间,他的亲戚热心给他介绍了一名女朋友。见面后,陈先生对女友的长相非常满意,缠着对方聊了会天。眼看到了中午,他拉着对方吃饭,为了确保费用不会太大,他询问了女友的意见,对方说想吃西餐,他就想拉着对方去必胜客,但没想到女子提出去西餐厅吃牛排。律师
这下让陈先生有些错愕了,结果到了西餐厅看到点菜单,他更加错愕了,一份牛排根本不是几十元,也不是一两百,而是两千多元,这昂贵的价格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但迫于面子,他只能点两份牛排,共计花费五千元不到,再加上红酒,一顿饭尽然要六七千元的高价。聊着聊着,女方发现陈先生和自己的三观相差甚远,于是提出说双方不和,要走。不过女方还真是讲理明智的人,她提出将自己的餐费三千元支付了。之后,就将费用微信转账给了陈先生,留下一脸失望的陈先生在餐厅。
想着女朋友没捞到,但吃饭花了六千多,虽然对方也主动承担了三千元的开支,但一顿饭就花了三千多元的陈先生还真高兴不起来,他想想西餐店的东西根本就不好吃,而且牛排上还都是血丝,他选择了全熟的牛排,但女友选了五分熟,且只吃了一半,他看着剩余牛排上的血丝,心生一计,他将收银小票放在吃剩的牛排旁边,用手机拍了好几张照片。之后,唤来了餐厅的领班,他称餐厅没有将牛排做熟,上面有大量的血丝,根本就无法食用,吃了也会有寄生虫或者拉肚子。
餐厅领班看了收银条,上面注明是五分熟,又问了服务员,服务员称是女客户要求的。自己也建议对方用七分熟以上,但顾客称以前来过,自己不喜欢太熟的,无所谓红血丝,故而点了五分熟的。听闻具体情况,领班很客气地表示餐厅无法免单,并解释说牛排之所以贵,是由于是材是从外国空运过来,并非冷冻牛排,或者国产的牛排,本身价格比较贵,外加这里属于高档西餐厅,餐费中还包括百分之十五的服务费。如果吃不惯五分熟的,可以点七分熟的,口感更符合中国人的要求。
但陈先生认为牛排中含有一定的生肉,不能够食用,这样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坚持要求餐厅退款。如果餐厅不肯退款他,他就去法院起诉,到时候要求他们赔偿十倍的损失。尽管陈先生执意而为,餐厅领班仍分毫不退,眼看协商无果,陈先生索要得了就餐发票和餐点小票,离开了餐厅。回家后,他上网查询了一下,打电话给沈洁律师。他认为餐厅的牛排危害到人体健康,要求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赔偿,并且他还查阅了法条,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他认为餐厅应当赔偿他十倍的价款。律师
沈律师查询了一下,发现牛排有一分熟(rare),这种基本为生,不太有人点;其次是三分熟(medium rare),剖面仅上下两层呈灰褐色,其他部位是生的,有大量鲜红汁水渗出;这两种在中国餐厅基本没有人点,而五分熟(medium),牛排半生半熟,肉中带一些血丝,弹性足,其女友点的就是五分熟;之后是七分熟(medium well),牛排基本为浅褐色,含少量的粉红色,点的人较多,基本上是偏熟的;最后是全熟(well done),也就是没有血水,整体都是烹饪熟的。不太会吃生牛排的中国人,比如沈律师也会选择全熟。
牛排的熟度是烹饪制作工艺问题,带红血丝的牛排不代表是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牛排,顾客陈先生对此的理解有一些误差了,不能说明餐厅提供的服务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事实,牛排的食用习惯来自西方,和中国本土的饮食习惯有一定的差异,在顾客的要求下,餐厅根据顾客的要求进行制作,所以不存在陈先生说的索赔事宜,也不能说没有全熟的牛排就会有微生物超标。而陈先生称进口牛肉容易有阮病毒,没烧熟吃了容易得疯牛病,但实际上要杀死朊病毒,六百度的高温都不够,这么高的温度烹煮,牛肉是无法食用的。所以他的索赔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得到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