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姐是网络直播软件上的一名小网红,在美颜软件的加持下,本来相貌平平的她成了一名小美女主播。每天她在网上又唱又跳,获得了不少的粉丝,不久后一家美容用品公司委托她直播带货,销售很是不错,丁小姐从中也获得了百分之三的利润,每月能收入一万多元。如果她就此做个平凡的美容小主播,丁小姐的日子也许就如此。没多久,她网上认识了一名引导师,他称自己可以帮丁小姐介绍利润更高,拿更多回扣的产品。在他的推荐下,丁小姐决定为价格更高,利润更大的翡翠等玉石产品代言。律师
不过就丁小姐本身而言,她并不懂玉石的鉴定、识别等,她只是听说了有更多的返利。之后,在中间人的介绍下,她和一家位于缅甸的玉石销售公司签订了合约。从此,她就在直播间卖力的推销产品,期间还又唱又跳,将笑话,逗乐观众。并且经常以大返利,购买又优惠等说法进行促销。费先生之前是丁小姐的粉丝,非常痴迷看她的表演,之前丁小姐卖女士用的美容产品,他不需要,故而并没有购买。但这次丁小姐卖翡翠,她就对着自己的粉丝费先生称,这是缅甸来的顶级翡翠,如果在国内的珠宝店销售,一块翡翠挂件价格高达二十多万,但在原产地缅甸,只需要国内市场价格的十分之一多点,价格优惠,成色还非常好,而且如果需要鉴定证书,也可以请国内的鉴定机构代办。
一番说辞下来,费先生不由得怦然心动,为了和心爱的女神套近乎,也为了收藏保值,他出资六万多元,购买了三块天然翡翠挂件,一条翡翠手链,一块翡翠小屏风。付款后,很快几样产品都被快递到了费先生家中,之后,他没了资金,便不再购买,而女主播也和他断了私聊,变得很冷漠。买了玉器的费先生正巧最近要用钱,就想通过朋友将翡翠手链和一块挂件出售,但经过朋友鉴定,称翡翠挂件是B货,并不是天然的真翡翠,而翡翠手链也怀疑是改色的。这些物品并不值钱,如果非要算价值,最多每件也就两三百元,甚至更低。听闻此言,如雷轰顶。费先生赶忙拿着这些玉器,请了一家首饰品牌店的老师傅进行鉴定,果然人家看了一会就告知他,这些都是经过改色和填充的B货,每件价值都不到百元。
本来买玉器就是看中了有保值、增值的功用,想着即便不能获得美女主播的青睐,自己也不会亏。没想到重金买回来的宝贝,都是经过改色和填充的家伙,合计价值也不会超过五百元,瞬间亏到了底。费先生为此大病了一场,费女士是他的姐姐,听说后,非常气氛。在销售当时的,对方称这是天然翡翠,好翡翠,国内价值五十万,售卖只有六万五。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实际上都是价格低廉的假货。费女士带着这些玉石找到了沈洁律师,咨询如何向销售者丁小姐讨回自己的货款。沈律师也是第一次遇到直播带货的纠纷,所谓直播带货,是主播在直播间推荐货物。如果买到假冒伪劣、货不对板的产品能否退货,甚至退货后能否索要货款三倍的赔偿金?沈律师认为当然可以。
直播带货是刚出来才不久的新销售方式,抖音、快手、淘宝直播都有直播,沈律师从没在直播上购买过贵重的的物品,但买过几次几十元的小东西。但我认为直播带货,也是销售的一种方式,产品的质量、产品的宣传页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对普通销售者而言,不仅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可以适用一些新出台的法律,比如2021年3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比如销售三无产品、故意夸大商品的功效、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价格误导等等,都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退货,甚至索赔。在本案中,主播销售假的翡翠产品,售价高达几万元,实际价值才数百元,虽然主播在销售中没有称A货翡翠,但其称这是天然翡翠,和事实出入过大,声称产品价值几十万,而实际只有数百元,在销售行为中存在欺骗消费者。律师
虽然主播事后称自己是为缅甸的玉石公司销售代言,产品并非是自己的,但在其销售的时候并没有告知消费者,而且消费者的购物钱款也是打入主播在国内的销售公司,故而当消费者提出购买了假货,需要退赔货款,和买到假货,要求退一赔三时,将由国内的销售公司进行赔付。互联网发展蓬勃,直播带货这种新的销售方式,刚刚异军突起,但其中也不乏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沈律师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要货币三家,理性购物,必要盲目和冲动,并且要保留好购物时的视频,销售凭据,即便吃亏上当。
当然一旦买到假货,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进行索赔,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