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通过快递公司,将一箱瓷器运往外地的朋友家,在快递员的提醒下,他支付了一元的易碎件服务费,但快递运到朋友家后,打开发现有一件瓷器破损。快递公司承认是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导致的损毁,愿意赔偿五百元,但王先生认为瓷器价值上万元,不愿意接受这样的赔偿处理方式。律师
快递的面单后面有“价值超过1000元的物品,请如实声明,否则按不超过1000元的物品处理,贵重物品建议保价,详见背面条款”等条款,瓷器价格虽然昂贵,但王先生并没有保价,如果认为自己的货品价格昂贵,应当保价,发生事故时,就可以理赔。运输方式存在保价和不保价之分。对不保价运输受损赔偿的后果,邮寄快递的人应当清楚,在明知赔偿规则和风险的情况下,仍没有选择保价运输,其风险后果应当自负。
王先生认为自己之所以没有选择保价,是因为委托邮寄时,快递公司拒绝给瓷器保价,而且快递公司的官方网站上也明确对瓷器等易碎品不提供保价服务。瓷器容易碎,如果快递公司不愿意保价,王先生可以想办法通过其他的方式邮寄,或者选择其他快递公司或采取其他更为稳妥的运送方式,或是委托他人携带。瓷器易碎又贵重,选择合适的快递公司是应对自身权益必要的注意义务。如果没有选择保价,将风险和后果转移给承运人,是有失公允的。律师
《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双方的快递面单上已经注明了,如果没有投保的,按照运费的七倍赔偿。如果有投保易碎件服务费,即可赔偿五百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