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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走快速处理流程,后勘定物损超过限额的怎么办

法律咨询:发生了一起轻微交通事故,按快速处理流程处理,之后到附近的保险理赔点理赔,保险公司理赔员称有可能修理费用超过了限额。果然到车辆修理厂修理,修理费用为3600元,现双方就这部分超额费用发生争议,该怎么办。律师

为了解决交通拥堵状况,在上海有快速处理方式,如果发生单车事故,没有人员伤亡,损失比较轻微的(小于两千元)适用快速处理的简易流程,当事人可以填写事故协议书后,自行移动车辆到附近方便停车的地点,找到保险理赔点进行理赔。

如果有人员伤亡,就不能适用快速处理方式,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赔偿限额有争议的,也不能适用快速处理方式。

如果时候发现损失或者修理费超过了两千元限额的,需要按照索赔流程进行,要求交警作出事故认定书,再由事故责任方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如果投保有商业险),或者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赔偿(如果没有投报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机动车碰撞行人,机动车互撞,如何承担赔偿比例?律师

一、车撞人的情况

如果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确定了各项赔偿数额后,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如果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医疗费扣除交强险的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扣除11万元后,剩余部分按机动车:行人或者非机动车=8:2的比例进行赔偿,即机动车方面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如果机动车是同等责任,按上文方式扣除后,机动车方面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如果机动车方面是次要责任,按上文方式扣除后,机动车方面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如果机动车是无责任,医疗费用扣除1000元,死亡伤残赔偿扣除1.1万元之后,承担剩余部分10%的赔偿责任。律师

二、车撞车

机动车互相碰撞发生事故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有人员伤亡,对方承担交强险部分1000元的医疗费,死亡伤残赔偿1.1万元,财产损失承担100元,其他损失责任方承担。对方有财产或者人员伤亡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一方承担主要责任,有财产损失的,对方承担2000元交强险赔偿,有人员伤亡,承担1万元医疗费,1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后,剩余部分承担70%的双方损失;

承担同等责任,扣除费用同上,承担50%的双方损失;

承担次要责任,扣除费用同上,承担30%的双方损失;

无责任,承担对方医疗费用1000元,死亡伤残费用1.1万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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