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导读:王某系某小型轿车的驾驶员,投保了商业险,保险金额为9万元。后王某驾车过程中掉落路边发生损坏,损失2万元,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竟已王某驾照过期拒赔,双方引发争议。律师
案例引用
王某有一辆小型轿车,某日驾驶过程中操作不当掉进路边汽车发生损害。经交警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王某用去修理费2万元,因王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商业险,故向保险公司就该2万元进行索赔。不料,保险公司以王某驾照过期拒赔,王某无奈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辩称,事故发生的时候,王某的驾照已经过期,没有办理相关的年审,故应当视为没有驾驶资格,故保险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请。律师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驾照已经到了6年的有效期,应当在期满前到交管部门换领新驾照,原告因一时疏忽有所遗忘。但没有换领新驾照并不是所谓的没有驾驶资格,也不必然导致驾照持有人丧失驾驶资格,故被告仅以原告没有及时换领新驾驶证件为由拒绝赔偿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判决支持原告诉请。
律师事务所点评:
本案是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及时换领新的驾驶资格证拒绝赔偿。律师
车辆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在法定的6年内换领新的驾驶证为由,推断原告即驾驶人丧失驾驶资格是不正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吴驾驶资格,是指驾驶员驾驶机动车时没有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照或驾照被依法注销、吊销、撤销及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情形。显然本案中的驾驶人没有丧失驾驶资格,且在过期后的几天内便进行了补办,故保险公司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