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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两种委托方式

【案情】刘老太前几个月在弄堂口被某公司的面包车倒车时候撞伤,刘老太住在骨科病房,病房中有几位病友也是交通事故受伤的,有些人去做了伤残鉴定,获得了一定的赔偿。刘老太太因为年纪大恢复慢,一直没有去做伤残鉴定,老人急着要去做鉴定,家人也搞不清楚什么时候该去做鉴定,如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因此向律师咨询。律师

伤残鉴定评定包括自行委托评定和申请法院委托评定两种。

自行委托伤残评定只要在治疗终结后就可以申请,没有特别的时间限制,但一般来说评定时间越靠后,受害人的恢复程度越好,导致评定的登记低,最终会影响到伤残补偿金的数额。所以沈律师简易受害人一旦治疗终结尽快申请伤残评定。

自行委托评定最好由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一起委托,否则单方自行委托鉴定的结论容易引起争议,当然如果双方对赔偿数额争议很大,对事故责任也有争议的,那么也不可能实现双方去委托评定,单方评定的结论很容易被对方提出异议,因此受害人可以考虑法院委托评定。律师

上文中沈律师谈到了自行委托评定,这是在不进行诉讼,双方意见比较一致或者伤情需要立即做评定的情况下。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进入诉讼的,申请法院委托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举证期限是法院诉讼过程中举出证据的一个期限。

如果是在起诉前已经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在起诉状中可以直接要求残疾赔偿金,如果赔偿义务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申请法院委托相应的机构做伤残鉴定。如果起诉前没有进行过伤残评定的,残疾赔偿金是根据伤残评定等级而来的,因此无法确定,可以在举证期内提出,待做好鉴定后再增加诉讼请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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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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