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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能否自行委托

问:我家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身体受了比较重的伤害,现在不能完全康复,我们想做交通事故鉴定,如果有残疾要求对方赔偿。但是前几天我前往鉴定部门咨询,他们说我个人不能委托,只有法院、律师事务所可以委托,请问你们能帮我委托做鉴定吗?费用大概是多少?律师

沈律师答复:您好,首先我澄清您一个说法上的错误。交通事故评定和重伤鉴定是有区别的,即便构成重伤,如果没有留下“后遗症”,造成机体功能型障碍的,不一定能够被评定为伤残,相反的如果伤情不重,而机体功能受到损害的,反而会构成伤残。所以我估计您家人应当申请伤残评定,只有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才会影响到赔偿的金额。

一般来说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的委托,如果您还没有打算起诉对方,正处于和对方协商过程中,那么您可以委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鉴定,也可以请律师事务所出具介绍,委托鉴定部门进行评定。这种情况属于您单方委托伤残评定,需要您自己垫付评定费用,一般在1000多元。律师

如果您已经打算以诉讼方式了结案件,那么沈律师个人认为您可以暂时不做评定,在法院受理案件后,申请人民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评定,这个评定方式为法院所认可。自行委托的评定,如果对方不予认可的,还要重新由法院委托,浪费一次评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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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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