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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遭碰撞后遭碾压致死为两起交通事故

【法律咨询】罗某驾驶的卡车因违章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导致Z驾驶摩托车与其发生碰撞,并波及到相对方向骑自行车的刘某和行人王某。事故造成Z、刘某、王某倒地受伤。更不幸的是,当罗某驾车离开现场时,因不注意路面情况,碾压受伤倒地的王某致其当场死亡。对王某在3分钟内先被撞倒地再遭碾压致死的事情,交警认定为两起事故,保险公司认为是一起事故。由于涉及到保险公司是一个保险责任限额还是两个保险责任限额内赔付,双方当事人对簿公堂,展开一番唇枪舌箭。律师

关于本案,有观点认为,王某受伤致死的事故是在极短时间内发生的连环车祸,受害人与侵权人都相一致,且先后存在因果关系,应属一起事故,故保险公司应在一个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付。

另一种观点认为,罗某违章停车在先,妨碍其他车辆通行,与Z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王某受伤倒地。后罗某欲驾车离开现场,因对路面情况不注意,将受伤倒地的王明碾压致死。虽然两起事故中间间隔时间很短,但后一起事故是在前一起事故已经结束后发生,时间上并不连续,所以两次事故并非同一起交通事故,而是两个独立的道路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认为后一种观点更具有合理性,也更能保护受害人的利益。所以该事件应当认定为两起事故,保险公司应当在两个责任限额内进行理赔。

本文由范律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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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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