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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狗相撞算不算交通事故

【案例】2010年10月的一个晚上,李先生牵着自养的哈士奇犬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外的马路上溜湾。在一条比较僻静的马路上,萧先生士驾驶的小轿车由于车速较快,在拐弯时避让不及,撞死了李先生牵着的这条哈士奇犬。双方当即报警,交警到达交通事故现场后,出具了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未作责任认定。律师

李先生养此狗已经多年,和家人建立起深厚的感情,李先生要求萧先生赔偿3万元,萧先生不同意这个赔偿额,双方互不退让。如果走交通事故损害索赔的话,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法院也不会受理的。无奈之下,李先生于是找到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黄宇律师,寻求法律上的帮助。黄宇律师详细听取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发表以下法律意见。

【分析】本案关键问题就是撞死宠物狗算不算交通事故。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的富足,越来越多的人把养宠物当成一种时尚,因此车狗相撞所引发的纠纷量也逐年上升。车狗相撞成为交通事故纠纷领域一个新争论的焦点。律师

在法律实务界,有二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车狗相撞不属于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的定义: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的三要素分别是人、车、路,法律只负责协调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并不涉及动物。其中对"财产"的理解应是,车辆等跟交通相关的财产以及驾驶员或行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宠物狗作为一种牲畜,虽属于个人财产,但不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个人财产"之列。如果司机驾车仅撞伤撞死宠物,没有造成其他人员车辆损失的,不构成交通事故处理。所以,车狗相撞只能算是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可以民事案件起诉车辆所有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用来调整当事者相关利益的法律规范应该为《民法通则》,而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师

另一种意见则针锋相对,认为车狗相撞是属于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的定义为:车辆在道路上有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就是说,构成交通事故,要有4个要件:即车辆、道路上、交通违法行为或过错、损害后果。狗属于个人财产,应属财产损失范围,依据这一界定,狗被撞应属交通事故。就类似于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对行人没有造成损伤,仅造成行人的财产损失,如行人随身携带的名贵物品的灭失等。况且在法律实务,一些地方立法也把车狗相撞定性为交通事故。如天津市、青岛市等就专门做出规范性文件,规定车辆与犬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碾压、刮擦,造成犬受伤或者死亡的案件属于交通事故。律师

现在,“车撞狗”这类事件的处理介于“交通事故”和“民事纠纷”之间。迄今为止,我国都没有相关法律都没有明文确定“车撞狗”属于交通事故,但同时也没有明确划定不属于交通事故。一般每个地区的交管部门都有自己的处理方式。

【律师建议】车狗相撞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纠纷领域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有些省市先行一步,通过规范性文件的方式把车狗相撞明确为交通事故。但在上海地区还没有出台类似规范性文件。但发生交通事故时损伤主人控制下的动物,视同造成财产损失。律师建议饲养宠物的朋友,购买宠物应该到正规的场所去购买取得发票,并且到专门管理机构管理饲养许可证。这样一旦发生损害事故,可以从最大程度去维护主人的利益。另外,宠物主人携带宠物外出应当遵守相关的规范,如束牵引带,若在道路上发生宠物脱离主人被撞的事情,主人应该承担监管失职的法律责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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