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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协商解决后能否再要求交警继续处理

【案情】做手机零配件生意得Z和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Z骨折,经过交警得调解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摩托车车主赔偿Z医疗费两万元,其他费用八千元。经治疗Z出院,他发现当时自己随身携带得手机液晶屏配件中,有二十多块有不同程度得损坏,其中三十多片彻底损毁,损失两万多元。Z想通过交警和摩托车驾驶员再次协商。律师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就事故的责任和及损害赔偿事宜自行协商解决的,表明当事人对事故损害事实及责任承担达成一致意见的意思表示真实。无论这个协议是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达成的,还是自行协商达成的,都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是当事人自行解决的,当交通事故协议书自双方填写后立即生效,且可以作为认定事故事实的证据,也可以作为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律师

如果经过交警调解,又产生了履行中的争议或者有新的损失出现,交警队虽然可以处理,但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应当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如果属于发生是故后,双方私了的,当事人又就事故事实及责任承担出现争议,到交警队要求处理的,交警部门只能按照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中记载的事实来认定事故责任,并据此进行相应的损害赔偿调解。

如果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没有异议,仅就损害赔偿的数额及给付出现争议而要求交警队处理的,交警部门不再处理,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来解决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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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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