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一日放假,老家在江苏的吴先生携女友共同回老家探亲,但许久不开车的吴先生开到半路发现车辆竟然没有油了,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高速公路上,吴先生只能停车查看。但他忘了这是在告诉公路上。他既没有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也没有放置警告标志。律师
后来一辆路过的小卡车刹车不急,一头装了上来,吴先生幸亏反应快,立刻跳到一旁没有受伤,而其女友也比较幸运,正好在车旁休息。车辆的尾部被撞瘪了。事故发送后,小卡车司机倒是拿出了警告牌,放在车后100米远处。经高速交警处理,认为吴先生应当负全责,承担自己车辆的损失和赔偿后车的损失。
这两个月吴先生忙于处理此时,眼看支付赔款的日期就要到了,他来到律师事务所先法律咨询一下。沈洁律师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跳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送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放心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律师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送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以动的,应当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防止警示标志,警示标志的放置也有要求,一般要求放在车后50-100米处,夜间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吴先生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事故,没有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又没有防止警告标志,导致后车看到其时刹车不急,发生追尾事故,责任应当由吴先生承担。这是毋庸置疑的。沈律师也拥有车辆,作为一名驾龄十多年的老司机,目前我没有任何违章,但这不代表我的驾驶技术非常过硬,非常好,相反的我的驾驶技术很差,之所以没有违章和事故,是因为沈律师非常小心,绝对不会象吴先生一样违规驾车。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