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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义务帮哥哥运货发生交通事故,两兄弟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导读:张甲和张乙是兄弟,张甲开了一个家具店,张乙外出务工回家暂时住在张甲店中。张乙空闲便无偿帮张甲运一批家具,开车过程中发生碰撞致宋某伤残,张乙负事故全部责任。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张甲和张乙承担连带责任。律师

案例引用

被告张乙帮哥哥运家具,于某路段致行人宋某重伤。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张乙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宋某对此事故不负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宋某立即被送往医院治疗。

该车的所有人为张甲,张乙在帮忙运输中使用,该车在投保了交强险。原告以表现公司、张甲和张乙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付,剩余部分由两被告连带赔偿,共计7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清楚。被告张乙暂住在被告张甲家中,张乙与张甲没有从属关系,运输系出于自愿并且无偿,故两被告之间形成的应当是义务帮工关系。被告张甲辩称自己拒绝张乙为其提供运输,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据,法院不予采纳。现张乙负事故全责,对结果存在重大过失,故原告要求两被告在保险公司赔付后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予以支持。律师

律师事务所点评:

关于帮工关系和雇佣关系,区分在于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或者其他劳务活动所形成的关系,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部联系的,也应认定为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有偿性的,且必须在雇主的授权或指示下活动,或与其履行职务的活动有内在的必然联系。而义务帮工关系是帮工人无偿地帮助被帮工人从事一定活动所形成的关系,其一定是无偿的,且是帮工人出于道义而自愿从事的活动。

义务帮工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律师

本案两被告张甲和张乙之间形成义务帮工关系,帮工人张乙在交通事故中存在重大过失,故两人应对损害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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