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导航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占道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吴某骑自行车在郊区公路上,正逢稻谷丰收季节,附近农村的农民将大堆的稻谷晒在马路两侧,占据了所有的人行道路及部分的机动车道路,吴某行使到某一路段,看到前面都是稻谷,如果继续行使必定会摔倒,于是行使到对方机动车道上避让。正当吴某避让谷堆时,对面开来一辆机动车将吴某撞到,造成其左臂和肋骨骨折。经查吴某当时行使在对方的机动车道上,负事故全部责任。律师

吴某非常郁闷自己明明是为了避让稻谷才骑到对方车道上去,经查吴某出事路段的稻谷是某村的××一家晒的。吴某打算起诉邻村的晒稻谷的××一家,为自己的损失讨个公道。

占道晒稻谷,造成他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沈洁律师认为,道路是用于通行的,任何人没有经过批准,是不能随意占用道路,即使是经过合法手续可以占用道路的,也要安置警示标志,派专人看守。律师

邻村农民擅自占用道路晒稻谷,影响了车辆和行人的同行,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吴某为了避让稻谷堆,明知骑车到对方车道有一定的危险性仍继续行使,也有一定的过错。因为我们认为吴某本人和晒稻谷的××,共同承担本次事故引起的损失。律师

☆ 通讯联络方式 ☆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通讯联络方式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手机 13917766155

QQ:2273847979

微信号:huiyinlaw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