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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饮酒司机驾驶的车辆,出车祸受伤乘客自担部分责任

董小姐参加了一次老乡聚会,酒过三巡大家谈得很开心,她认识了一位来自同乡李先生,离她老家仅几公里路,巧合的是李先生在上海的住房离她的租住地也只有一街之隔。老乡聚会后已经将近凌晨,董小姐发现已经错过了地铁的末班车,她住在浦东某处,如果地铁末班车错过后,董小姐需要到人民广场等夜宵线路车,非常不便。故而提出乘坐李先生的车辆。李先生称自己喝了点酒,怕遇上警察查岗不能开车。席间有一位有驾照但没有车辆的同乡刘某提出开车送两人回家,刘某称自己只喝了一点点啤酒,没有醉,可以由他驾车送两位回家。车辆驾驶过程中,刘某将车撞到了路边的隔离栏,坐在前排的董小姐没有记上保险带,头部撞到车辆A柱受伤。律师

去医院过程中,刘某提出自己也喝了小半杯啤酒,虽然没有醉了的感觉,但担心报警后会因为酒驾被拘留,故而称车辆损失和董小姐的医药费各方协商解决。车主李某维修车辆,做了五金和喷漆,并且更换了一侧车灯,用去了5000多元,董小姐用去医药费2000多元,休息了一周。刘某对两人进行了赔偿。律师

后董小姐仍觉得头晕,耳鸣,视力模糊,再次复诊发现自己发生了脑震荡,需要卧床静养三个月。董小姐向司机刘某提出索赔三个月的工资12000元。刘某表示拒绝,其称自己开车前乘客董小姐明知自己已经喝酒,自己酒量不好,由于车主李先生喝醉了开了车窗,冬季天气寒冷,自己被冷风一吹酒劲上涌,很不舒服,开车时头昏脑涨。途中自己提出在加油站休息一下喝杯热豆浆再开车,车主刘先生也表示酒醉开车不妥,同意停车,但董小姐坚持要求自己继续驾驶,称如果回去太晚,浦东郊区治安不好,室友会把门反锁。既然董小姐唆使自己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董小姐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作为司机他已经赔偿全部的医药费,脑震荡的休息的误工费就由董小姐自己承担。律师

董小姐获悉后非常生气,认为车祸发生时就应当报警,这样刘某就不会抵赖当时酒后驾车的行为,自己好意不让刘某坐牢,现在确换得老乡翻脸不认人。同车的车主刘先生同意给董小姐作证,但他称“自己必需说实话。”即他如果作为证人,他会指出是董小姐让酒后的司机刘某继续驾车。董小姐很生气,向当地交警支队报警,称某年某月某日刘某酒后驾车。后得到回复称刘某不承认自己酒后驾车,不配合调查,且距事发日期已经过去了两周,由于车主李先生称不清楚驾驶员是否喝酒,故而无法查证当日刘某是否喝酒,也无法对刘某进行验血测量当日的酒精含量,故而无法立案侦查。律师

董小姐问,驾驶员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否应当赔偿车上乘客的所有损失?

沈洁律师认为本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好意同乘案件,好意同乘与有偿拼车及客运合同关系是不同的,客运与有偿拼车关系,是乘客支付了一定的车资,双方构成了客运关系,故而驾驶员或者客运经营者对乘客承担无过错责任,不论驾驶员是否有过错,乘客受伤的,都应当赔偿,比如车祸是他人引起的追尾,导致乘客受伤,应当由客运方承担赔偿责任。而好意同乘是无偿的,基于公平要求车辆驾驶员或者车辆所有权人对同乘人负有安全义务,但这种安全义务是以过错为前提的,比如驾驶人员无过错,遭他人追尾导致的事故,由侵权的第三人承担赔偿,驾驶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驾驶人员或者车辆所有人对事故发生有责任的,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律师

好意同乘中最典型的是驾驶人员明知自己喝酒或者吸毒,仍继续驾驶车辆的,事故发生和酒后驾车或者毒驾有关;驾驶人员故意违反交通法规,发生车祸的;车辆所有权人明明知道驾驶人员已经喝酒或者吸毒,或者没有驾驶执照仍让其驾驶车辆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本起案件中,由于车主也有连带赔偿责任,故而车主李先生否认知道驾驶员酒后驾车也是情理之中。

当然即便董小姐获得了有关证据,证明驾驶员酒后驾车,由于她明知驾驶员已经喝酒并有醉酒症状,仍鼓励或者要求驾驶员继续驾驶车辆,对这起事故也应当负有一定的责任。由于当时驾驶员刘某已经明确表示不再驾驶车辆,董小姐强烈要求刘某驾车,且和刘某发生口角,车辆碰撞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损失,董小姐、驾驶员刘某和车主李某共同分担费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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