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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治疗等用途而发生的车船费用。其他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用及受害人本人及其亲属参加事故处理的交通费用,应予赔偿。包括车船费,还包括抬搬费,急救费等。律师

交通费赔偿金额计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交通费用。

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标准,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的车旅费标准,主要以普通共同交通工具为主,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的普通交通工具。如有需要的应该与对方当事人商量同意,根据需要可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出租车、救护车,但必须是受害人身体状况决定的。乘坐飞机一般是不必要的费用,除非是飞机运送抢救伤员等特殊情况。律师

其次,必须提供正式的交通费用票据,比如火车票、汽车票、船票、公交车票、出租车票。

另外就医地点和外出的次数、距离、时间相符合,受害人及陪护人员的人次相符合。

所以受害人不能够因为对方是肇事方,凡事出门必定是打车,远程必定是飞机这种想法,如果交通费用不合理的,由受害人自己承担多支出的费用。

交通费一般要凭正式发票报销,而且要和实际的就医就诊次数、时间能够对应,不要随便拿一些发票充数,如果没有交通费发票的,法院一般会酌情判处一些,从几百元到上千不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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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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