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有直接财产损失的,肇事一方应当予以赔偿,根据损失情况的不同,分为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所谓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损失。间接财产损失是关于可得利益的丧失,本文讨论直接财产的范围和损失赔偿。律师
直接财产损失不仅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还包括现场抢救和善后处理的费用。车辆的损失就是车辆本身的损失,包括车辆上加装的尾翼等物品,设施一般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因交通事故发生产生的停工、停产、停业损失不属于直接财产损失。
对于直接财产损失,采取肇事方赔偿,按损失实际金额赔偿的原则。当然如果财产原来因使用造成贬值或者折旧的,这部分费用应当扣除,按被损财产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通常是修复的费用,财产全损的按购置原物的价格计算。当然能够修复的尽量修复。律师
常见的损失有车辆的修复费用、拖车费用、车辆全损的车辆的折旧价、被害人的衣物损失(赔偿金额在200-500之间),设施的修复费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