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和妻子在同一家私营企业上班,在道路上驾驶电瓶车时候发生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超车发生碰擦导致其和乘坐在后座的老婆孩子一并受伤,其中戎某的双脚被压扁的电瓶车夹住伤情最重,构成九级伤残。摩托车司机改装车辆,超速行使从后面撞上电瓶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戎某夫妻一家三口乘坐一辆电瓶车,超载承担交通事故次要责任。不过双方对误工费如何赔偿产生了争议,原来戎某夫妻曾经由该企业缴纳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自2011年7月份开始,由于取消了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改缴社保,企业觉得负担太重,裁员中辞退戎妻,经老员工戎某求情,主动表示无需缴纳社保,企业留用了戎妻和其本人。就是因为这份社保导致戎某夫妻和摩托车司机发生了争议,即受害人的误工费应按无固定收入还是固定收入确定。律师
戎某在该公司任司机,自带面包车一辆,为该公司接送员工和装运小件货物,接送员工每月按3500元计算收入,装运小件货物按次和按公里数计算,月收入约7000元。戎妻在该公司负责楼面保洁工作,每月收入根据保洁面积来计算,经后勤部验收卫生合格的楼面,按每8元计算保洁报酬,每月收入约3800元左右。两人的劳动时间都超过了每周五天,每天八个小时。
肇事摩托车司机认为,戎某属于黑车司机,不属于该公司的员工,该公司开具的收入证明是虚假的,戎妻收入超过了一般保洁员,属于保洁承包人,不是普通员工。戎某夫妻认为公司为了少用员工,提高效率,才按件和按量计算工作量,自己起早贪黑只是为了多赚一点辛苦钱,本质上还是员工。并且提供了《保洁员岗位计薪方式》、戎某的《劳动合同书》、2011年之前的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缴纳证明、工资发放表、复印的公司花名册等证据。律师
双方发生争议主要是由于戎某夫妻的实际收入超过了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如果他们的工资收入证明不能被认定是有效的,那么就拿不出相关证据可以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只能按照同行业上一年度人均工资计算,这个计算结果要比戎某夫妻的收入低的多。这是基于法律的相关规定: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律师
一、对于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企业工作,按期得到收入的人员,因为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身体受伤,就医诊疗和恢复健康期间造成误工损失,比如扣发的工资等。这里的固定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的补贴、津贴。收入证明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以纳税证明、社保缴纳为辅助证明。如果是农业认可的,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纯收入计算。对于离退休人员及在岗人员单位未扣发工资的,不应予以赔偿。
如果受害人的收入较高的,特别是高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收入证明,如果受害人没有纳税证明,那么收入证明的真实性要受到调查,如果收入是真实可信的,可以按照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进行赔偿。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律师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凭证。
三、无收入的人员,如何计算误工损失。
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对无收入但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其计算依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律师
四、企业经营者。
企业经营者的经营利益损失不属于误工损失的范围。
所以尽管戎某和妻子都没有缴纳社保,但是其均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故而可以按照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计算误工费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