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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前车,对事故鉴定不服的重新申请

小李在下高速的时候没有减速就进入了匝道,车速过快导致发生了追尾事故,和一辆货车发生了碰撞,小李的车子前车灯被撞毁,保险杠脱离。对于交警的说法小李认为自己是开了十几年车的老司机了,当时出匝道时候自己已经减速了,是前方的货车突然间变道到自己的车道,而且变道后没有加速驶离,而是刹停了下来,这才导致的事故。律师

他认为前车突然变道和刹停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应当对所有的损失承担60%以上的赔偿责任。但货车认为小李的车辆追尾,肯定是由小李赔偿全部的损失。至于刹停对方认为根本没有这件事,是自己车辆被撞后才刹停的,至于变道后减速,对方认为前面就是红绿灯路口,故而需要减速慢行。

沈洁律师认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3条的规定,当事人收到检查、鉴定报告时,如果对检查、鉴定结果存在意义,可以在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查、鉴定需要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当事人针对检查。鉴定结果只有一次申请重新检查鉴定的权利。律师

本案中小李对交警做出的检查、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检查、鉴定报告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小李距鉴定报告做出已经隔了将近两周,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期限,故而不能申请重新检验、鉴定。

就事故发生的过程来看,沈洁律师认为,车辆追尾,如果没有特别的证据表明是前车责任,一般都认为是后车刹车不及造成的损失。现在小货车已经变道进了小李车辆的车道,小李再追尾其车辆,则是小李的事故责任了,前车是无责的,所有的赔偿应当由小李负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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