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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请吃满月酒,喝醉后撞车谁负责

小田是一家企业的员工,他和老刘是同单位的同事,他借了老刘两千元钱急用,现在打算归还给老刘。赶到老刘家中,却发现他正在给自己的小孙子办满月酒,就被邀请一起喝酒。宾客们和小田并不熟悉,没有对小田劝酒,但小田好酒,推杯换盏,酒过三巡,小田已是喝的醉醺醺,最后骑车电瓶车回家,可没骑出多远,喝醉了酒的小田就一头撞在了人行道的隔离带上,一下自晕了过去。路人和老刘家的亲友把他送到了医院。律师

由于小田的伤势不算轻,他肋骨断了两根,手臂骨折,腿骨骨裂。送至医院后,治疗了一个多月才予以出院。用去了两万多元医疗费,还不算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小田认为自己参加老刘家的家宴,在醉酒后离开,作为主人的老刘有义务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但老刘却放仍自己的安全不顾,任凭自己骑车回家,没有安排人陪伴,也没有通知自己的家人,导致自己在回家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一定的人身损害,应当具有过错,需要赔偿一定的损失。

但老刘却连叫冤枉,作为主人,当日他自己也喝醉了,小田离开时,他已经进房睡觉了,并不知道小田的情况。小田醉酒后,无权要求他对醉酒后的人身提供安全保障,自己邀请小田做客吃饭,并没有灌醉小田,是小田自己喝醉的,而且交通事故是小田自己驾电瓶车不慎造成的,自己不需要对小田负责。律师

那么老刘是否有义务防止小田的交通事故呢?沈洁律师认为醉酒后发生交通事故,老刘并没有任何责任,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小田营救过量处于生理醉酒状态,认知和辨认能力都有减弱,其成年家属具有承担临时监护的义务。和他同属于同事的老刘并没有责任去监护他。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对方请客的情况下,对自己喝醉应当负全部责任。而且双方事前并没有约定小田醉酒后应当由老刘负责其人身安全等内如,故而对小田的临时监护义务不会转移给同事老刘。故而老刘的请客行为并不一定会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无需承诺任何责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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