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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途中孩子探头张望摔下车辆,是否赔偿

十月长假期间,谢女士带着自己的外甥女外出游玩,两人作在靠窗的位置。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谢女士睡着了,而未成年的外甥女擅自打开了车窗,将头探出窗外,在车辆转弯时,不慎掉出车窗,导致其右手胳膊骨折,头部脑震荡。律师

发生事故后,司机感觉将孩子送往了最近的医院,所幸孩子没有生命危险,但谢女士认为自己的外甥女和长途汽车公司之间形成了客运合同,长途汽车公司没有安全地将孩子送到目的地,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长途汽车公司认为,谢女士自己睡着,没有照管好小孩,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他们不构成侵权,既不同意承担赔偿,也拒绝道歉。

沈律师而那位民事责任通常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责任,侵权责任是情权行为人因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应承担的名是责任。追究情权责任时,包括实际损失,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追究违约责任时,则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律师

根据谢女士的描述,长途汽车公司的工作人员不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行为,长途汽车公司没有过错,故而不构成侵权,如果按侵权来起诉长途汽车公司,必然是败诉的结果。而按照旅客运输合同,承运人的主要是无是将旅客安全送到目睹地,除非法定是有,否则不能免责,长途汽车运输公司的运输途中没有违反规定驾驶,乘客探出头导致的摔伤,也和其没有关系,故而也不需要按照客运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次事故的损失只能由谢女士之际承担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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