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过马路闯红灯被交警拦下,被要求站马路指挥交通半小时。事后我越想越不对,我交通违章可以交罚款,但是让我指挥交通算什么玩意?本来要求我指挥交通一个小时,半小时后我提出异议,才让我走,请问律师这种处罚是否合法?律师
答:您说的事情我也有所耳闻,但据说行人可以有选择权,选择缴纳罚款或者指挥交通,关于此事实际上实行了没多久就停止了,源于该项措施的违法性。
不能通过让违章行人指挥交通受到教育,以后就不闯红灯,遵守纪律,毕竟行人是公民,不是小学生,交警也没有权利,或者说交通管理部门均没有权利去通过这种方式处罚违章人员。沈律师认为道路交通执法必须依据法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交警部门只能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下的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交警只能处以扣留机动车,但不能扣留非机动车的骑车人或者行人。律师
配合指挥交通数小时,实际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限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或者处罚,必须由法律来规定,闯红灯实际是一种轻微的行政违法,因此法律处以如此严重的处罚,那么地方性的交通整治更不能创设处罚,即便这种行为的初衷是为了让行人接受教育。
沈律师认为配合交警指挥交通实际是人身自由的限制,所以这名行人完全可以在事后提出行政诉讼,在现场拒绝指挥交通,沈律师认为一个国家只有做到程序公正,依法治理,才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法制社会。而不是靠某个领导拍拍脑门创设法律,比如上海地铁实行的电梯左行右立都是非常可笑滑稽的规定,运行中的电梯应当手扶电梯,不允许走动跑动,所以有时候屁股(位置)决定的事情,推行出来就是非常可笑的。在要求行人指挥交通期间,沈律师接到了类似的咨询好几起,显然即便是普通的行人,老百姓也意识到这种处罚的不合理性,这是非常耐人寻味的。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