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车辆有没有及时缴纳的违章罚款,是不是先缴纳违章罚款,才能通过车辆年检,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律师
答:这是交通违章罚款与车辆年检的问题,两者之间是否有先后,或者英国的联系呢?车辆年检部门依据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条规定,车辆在年审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看起来似乎是有一定道理的。
不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也就是说车辆只要符合安全检验,购买了强制险,就应当予以车辆年检。这部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先交罚款后年检。律师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中也指出了车辆年检不购买强制险,或者车辆安全检验不合格的,不予通过,也没有把交通违章罚款先缴作为年检的先行条件。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第十二条说到:“(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也就是只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才能对机动车年检设置许可门槛。第十七条规定“除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律师
而《机动车登记规定》是一个2008年修订的部门规章,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不得对上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没有规定的增加许可条件。存在法律、行政法规与部委规章的冲突,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机动车登记规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通俗点说就是道路交通法大,机动车登记规定或者交警内部规定小。
实际上当事人不缴纳违章罚款,有滞纳金可以追索,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启动司法程序追索罚款,并不是没有途径可以追究当事人的违章。
因此沈律师认为先交罚款后年检是不合法的。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