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12.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现役革命军人的包办代订婚约问题的复函
【1951.12.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举行犯人游动展览与人民民主司法的精神不符的指复
【1951.12.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聘金或聘礼的几个疑义及早婚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1951.12.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案件被告现住国外或台湾无法传讯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1951.12.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放前私营行庄存款及保险公司保险金的偿付问题的复函
【1951.12.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外侨遗产继承的代管处理原则等问题的复函
【1951.12.0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四个继承问题的批复
【1951.11.01】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关于女方因通奸经判决离婚是否可请男方再给予生活费的答复
【1951.10.0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杀人案件应当遵照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1951.07.0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担保财产与抵押财产性质及各债权人在受偿时有无区别的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