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微信或QQ咨询扫码付费处



·居住权往往基于出生、婚姻、户籍迁移、公房分配、房屋购买等方式产生。因死亡、他处有住房后户籍迁移、主动放弃、离婚而丧失。目前关于居住权的纠纷主要发生在公房承租户之间。

·常见的由回沪知青或其子女落户后的居住权问题,没有上海户籍的配偶长期居住上海后的居住权。

联系

手机:13917766155

微信号:huiyinlaw

QQ:284398701

不接待外地案件;

电话法律咨询是收费的;

案情请当面详述。

居住权、同住人

同住人

·户籍迁移多次还是公房的同住人吗

·犯罪入狱并不丧失对房屋的居住权

·买公房未获同住人同意,购房合同无效

·使用公房街面部分经商,不能视为同住人

·照顾邻居入住公房,不能取得公房租赁权

·被安置人从来不居住是否放弃公房居住权

·产权十年三次易手,同住人未签字能否索赔

居住权

·低价购买法院拍卖房,有人居住怎么办

·在美公证放弃国内使用权房居住权的手续

·有协议约定在先,母子反目为公房居住权

·老太为儿子购房卖掉自己房屋,享有居住权

·动迁共同安置的房屋,被安置人均有居住权

·公房承租人死亡,能否直接起诉确认居住权

·债主住债务人家中多年,能否取得房屋居住权

·来沪照顾姑姑多年,对售后公房有没有居住权

·在使用权房内签入户口承诺不居住,无居住权

·照顾父母入住房屋,他处有住所不称谓同住人

·房屋加层增配一套,长期居住能否成为同住人

·虽无户口也无其他住房,长期居住公房有居住权

·兄弟间用益物权纠纷,退休回沪人员要求居住权

·祖上老宅推倒重建多次,签入户口和居住权无关

·农民私房拆迁安置公房,安置对象有永久居住权

·售房无处落户,户口迁入亲属家是否享有居住权

·H无住所,从小长大的父母遗留公房仍有居住权

·私房拆迁不按人头进行安置,知青落户口无居住权

·不是住房调配单上的受配人,不是同住人无居住权

·购房时作为同住人购买公有住房,离婚后无住所具有居住权

租金补助

·使用他人房屋应当支付房屋使用费

·拿走公房租赁卡更换门锁侵害用益物权

·已获租房补偿金的居住权权利人能否要求入住

·房屋太小同住人拒绝经济补偿要求入住被驳回

·回沪知情迁户口到祖母家,诉叔叔要求住房补贴款

·房屋小不能合住,原始受配人获房屋使用权折价款

·占有宗教公房多年,虽付置换费仍无权获得使用权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