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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属于犯罪。
·根据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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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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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嫖娼活动是违法活动,但不属于犯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等。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有关法律法规
·北京警方破获涉5省市网络卖淫案 184人被控制
·广东3天抓获涉黄疑犯920名,38处场所停业整顿
·广东高院:发廊提供“打飞机”等色情服务不属卖淫
【组织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
·组织卖淫罪犯罪构成
·组织卖淫罪的处罚
·组织同性卖淫该定什么罪
·招募同性卖淫牟利一万元判六年
·为牟利益介绍他人卖淫,获刑四个月
·开设交友社区控制卖淫女,构成组织卖淫罪
·桑拿会所服务员还是与妈咪分成的组织卖淫罪
·网聊招揽嫖客,租赁卖淫场所构成组织卖淫罪
·足浴会所和卖淫女分成,负责人构成组织卖淫罪
·会所经理制定卖淫纪律和管理卖淫女,判十年有期
·组织东北小姐跳脱衣舞,组织卖淫罪判拘役五个月
【强迫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
·强迫卖淫罪犯罪构成及量刑
·谎称给人服毒药,控制她人卖淫
·多次殴打女性逼迫女性卖淫赚钱
·逼迫自己女儿卖淫,导致大出血判刑
·理发店老板娘强迫女孩卖淫构成犯罪
·引诱外地女性到沪卖淫,威胁方法控制
·扣身份证控制女性卖淫,犯强迫卖淫罪
·将女孩殴打至多处软组织损伤强迫卖淫
·强迫在校学生卖淫,强迫卖淫罪从重处罚
·以介绍服务员工作为骗得云南女孩到沪卖淫
·拳打脚踢强迫他人在发廊卖淫,判有期徒刑十年
·以关押拍裸照等方式强迫他人多次卖淫,处十年徒刑
【协助组织卖淫罪--第358条第3款】
·协助组织卖淫罪犯罪构成及量刑
·网络代聊招揽嫖客构成犯协助组织卖淫罪
·担任接待保安收银等职务,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推荐卖淫项目安排卖淫女,协助组织卖淫罪主犯
·在别墅中为嫖客泊车收银,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听命经理管理卖淫女,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的主犯
【引诱幼女卖淫罪--第359条第2款】
·引诱幼女卖淫罪犯罪构成及量刑
【嫖宿幼女罪】--第360条第2款】
·嫖宿幼女罪犯罪构成及量刑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359条第1款】
·更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文章>>
【传播性病罪--第360条第1款】
·传播性病罪
·身患性病仍卖淫传播疾病构成犯罪
·化名改姓卖淫,身患性病构成犯罪
·明知患有性病仍嫖娼,犯传播性病罪
·明知患有梅毒仍继续卖淫犯传播性病罪
·患有病性卖淫嫖客报警,犯传播性病罪
·卖淫女身患性病继续卖淫涉传播性病罪
·患病仍进行嫖娼,传染疾病犯传播性病罪
·在大酒店中辗转卖淫,身患性病构成犯罪
·检查出性病仍在会所从事卖淫活动构成犯罪
·理发店内搭识嫖客,身患梅毒卖淫构成犯罪
·手术中获悉患有性病,仍欲卖淫犯传播性病罪
·性病尚未治愈继续卖淫,传播性病罪拘役六个月
·卖淫女身患性病就诊,仍在足浴中心卖淫判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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